一、债务人死亡能否保全其财产
倘若相关利益方由于紧急状况,若未能迅速提出保全申请,将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严重损失,他们可在正式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点或被申请人居住场所,抑或是对于该案件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采取保全措施。作为申请人,必须为此次申请提供切实可靠的担保;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会依据裁量标准予以驳回申请。比如当债务人离世的情形发生时,如果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申请人合法权益受损的直接导火索,申请人便有理由相信情况紧迫,若不能立即提出保全申请,将可能造成其合法权益的不可逆转的损害。因此,申请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采取本次保全行动,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样,为保证该程序的顺利进行,申请人仍需提供作为保全会产生的必要担保,并且应在人民法院实行保全措施之后的第三十天期限内向有司法管辖权的诉讼法庭或仲裁机构正式发起诉讼或提交仲裁申请。综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债务人死亡应该怎么处理债务
在被宣告死亡的借款人离开人世之后,其债权人应采取何种方式进行财务救援呢?以下是几个可行的措施:
首先,债权人有权依法请求借款人的配偶提供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若借款人夫妇中的一方离世,那么对于存留下来的那一方就需要对婚姻关系有效期内形成的共同负债负有连带清偿的义务。
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自己与已故借款人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借款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行为导致的,那么他们便可以依法起诉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以获得经济补偿。
其次,依据常理和惯例,债权人还可以寻求从借款人去世后留下的个人财富中追回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理论上讲,死亡借款人的遗产将优先用于偿付其生前所积累的各种债务。
继承人间既有的遗产分配协议并不能免除他们在继承过程中需承担的偿债义务。
只有在继承人们明确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对已逝借款人的未清偿债务才会让位给其他法定继承人来负责承担。
因此,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以及家庭成员在其继承财产的范畴内,按照顺序偿还并清理其父亲、母等直系亲属因民事行为而引发的各类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债务人死亡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当债务人亡故时,这并非会立即引发诉讼时效产生变动。
在一般的民事法律事件中,规定了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然而,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果出现了诉讼时效中断以及中止的特殊情况,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可能需要重新进行计算,甚至暂停原有的计算过程。
所谓的诉讼时效中断,即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相关权利诉求,或者债务人明确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债务负担等等。
至于诉讼时效中止,通常情况下,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六个月时间里,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或者其他无法控制的阻碍,导致当事人无法行使其请求权。
在涉及到债务人死亡的状况下,如果有遗留财产的话,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权益,并从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范围之内获得相应的补偿。
当然,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就无需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有偿还义务。
若因紧急情况未能及时保全申请,可能导致权益受损。申请人可在诉讼或仲裁前,向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或管辖法院申请保全。需提供可靠担保,逾期未提供则驳回。如债务人离世,申请人可因财产受损申请保全,并应在30日内正式诉讼或仲裁,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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