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合同保证的范围包括什么
严正说明,保证合同所覆盖的保证范畴包含了主债权及其利息收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了维护特定权利所实际支出的所有相关费用。经典定义中的主债权,指由债权人与特定债务人因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等行为而产生的原始债务关系。因此,我们在这里探讨的利息不仅包
最后,关于为了使特定权利得以实现而所需付出的各种费用,如诉讼费、讨债公司费、公证费和鉴定费等等,这些都可归类为由于主张债权而产生的必需且合理的费用。总而言之,保证范畴的确切约定应严格依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条款为准则;如若遇到没有事先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清晰的情形,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担保人仍需对以上所有类型的义务负有不可推卸的保证责任。
二、保证合同保证方式有哪些认定标准
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主要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认定标准如下:
-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存在法定情形除外。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若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合同保证方式有哪些不同规定
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有法定情形除外。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无需先对债务人进行审判或仲裁及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在探讨保证合同保证的范围包括什么时,我们了解了主要的保证范围内容。但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当保证范围确定后,若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保证人的责任该如何界定。而且,在多个保证人的情况下,各保证人对保证范围的分担又是怎样的规则。这些问题在实际的经济活动和法律事务中都至关重要。倘若你对保证合同保证范围相关的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不用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电话
微信扫一扫